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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级参加10月份论文答辩的毕业生提交学位申请材料的重要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7   浏览次数:
各位2021级毕业生:
    2023年10月份论文答辩已结束,符合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同学,如申请学士学位,请务必于2023年11月30日上午10点之前到石家庄学院北校区继续教育学院208办公室提交相关资料。携带身份证、英语(二)成绩单或者四六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学校留存,学士学位申请表没有邮寄到校的同学,填写好后一并带到学校。
 
 
石家庄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1月27日
 
石家庄学院信息中心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