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09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现将2026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撰写工作安排如下:
一、内容说明
论文(设计)题目应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具有综合性和创新性。学生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专业特长,选择适当的论文题目,但所写论文要与所学专业有关。
1.学生自拟论文(设计)题目,题目要有专业特色或属于学科教学的内容,所拟题目由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然后实施。
2.在维普论文系统中完成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论文定稿、论文最终稿四个环节。
二、工作进度安排
(一)提交开题报告:2026年3月11日—3月20日
(二)提交中期检查:2026年4月10日
(三)提交论文定稿:2026年5月10日
(四)论文答辩阶段:2026年5月11日—5月15日
(五)提交论文最终稿:2026年5月18日
三、有关要求
1.论文(设计)是本科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缺少成绩或成绩不及格将影响毕业及学位申请;
2.撰写论文(设计)务必按照工作进度安排,按时完成论文(设计)各环节工作;学生未按指导要求时间节点完成工作导致延误毕业,责任自负;
3.每位同学必须按照学位论文(设计)相关要求,保质保量完成论文(设计)工作;
4.所有学生必须参加论文答辩,论文查重率不超过30%;查重率以维普毕业论文系统里导出的报告为准,学生要对论文的真实性负责,如因提交学位论文弄虚作假而引发学术不端问题,由学生个人负责,并视情况通报学生所在单位;
5.论文写作名单见附件1,论文写作管理办法见附件2;维普系统使用手册见附件3;毕业论文模版见附件4和附件5.
6.请各位同学于3月10日下午5点之前加入各位老师的指导群,群二维码将发到各位同学的学习群。
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继续教育学院,联系方式:王老师,韩老师0311-66617286。
附件1:2026年论文写作名单
附件2:石院教【2024】1号 石家庄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附件1:2026年论文写作名单
附件2:石院教【2024】1号 石家庄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石家庄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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