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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修业年限内未达到
毕业条件的2022级学生的重要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08   浏览次数:
截止到2026年 6月30日,石家庄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2级学生达到最长修业年限。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根据石家庄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规定石院政([2006]14号)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学生完成学业最长修业年限为所学专业基本学制加上2年(含休学)和第九章四十六条规定:在学校规定最长修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将注销其学籍。
现将修业年限内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名单公示如下,请名单中的同学6月15日前与继续教育学院联系。
如在2026年6月15日未联系学校视为无异议,学校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王老师15032685085,韩老师13081060716,0311-66617286。

姓名

学号

王倩倩

C202101126

崔利芬

C202101138

赵梦雪

C202101048

魏晓丹

C202101123

安慧

C202101384

吴景英

C202101336

巩燕赵

C202101564

高松

C202101622

陈美伦

C202101411

申家宝

C202101697

安晓磊

C202101396

马翔龙

C202101597

张宝明

C202101211

吉冠岭

C202101485

张晓庆

C202101608

陈园

C202101887

赵少光

C202101871

孙健

C202101865

王峰

C202101863

陈静

C202101894

潘永利

C202101545

石家庄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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